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白塘景苑二期20#-23#、28#、29#、34#-37#、4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24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1月26日对你局转报的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白塘景苑二期20#~23#、28#、29#、34#~37#、41#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复核。现将专家组复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复核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白塘景苑二期20#~23#、28#、29#、34#~37#、4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白塘景苑二期20#~23#、28#、29#、
34#~37#、4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白塘景苑二期20#~23#、28#、29#、34#~37#、41#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复核,复核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