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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节〔2010〕30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我们于2010年11月3~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在建和竣工民用建筑项目37项,建筑面积约193.5万平方米。检查组查阅图纸、节能报审表、节能计算书、节能施工等资料,核对工程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了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从检查的情况看,通过几年来的大力宣传,各参建单位都能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建筑节能意识较以前明显增强,能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实施建筑节能各项内容,节能施工实体质量稳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反映出参建各方在实施建筑节能的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在涉及节能变更、施工资料、实体细节上还有许多随意性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建设单位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或取消节能措施。有的建设单位未通过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随意变更屋面保温材料、外墙保温系统、门窗型材及中空玻璃厚度等;在所检查的37项工程中,大部分节能分部工程已结束,但外遮阳设施很少按要求施工到位;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

  (二)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规范进行监理。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节能专项监理方案;部分监理单位对节能分部施工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形成记录;部分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一些材料未按规定复试就应用于工程项目;对于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设计变更未经审图机构审核等违规情况,监理单位没有提出任何意见,也没有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编制节能施工专项方案或方案无针对性;部分施工单位节能分部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个别施工单位在检查时没有节能分部施工资料;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进行节能施工;部分施工单位对进场的节能原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复试或所送检的保温原材料与推广证型式检验中的厂家不符,个别施工单位外保温体系没有推广证;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或图审要求对门窗洞口四周、外挑构件等细部进行节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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