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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28号)


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1月30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并按专家组意见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报我局复核。

  附件:相城区“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相城区“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冠城·观湖湾(一期)1#~4#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基本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尚存在以下问题:
  ①应按规范进行0.2Q0剪力调整。
  ②框架梁柱偏心率过大,计算时必须考虑偏心的不利影响,并按规范采取构造加强措施改善柱扭转影响。
  ③个别楼幢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倾覆力矩比达49.58%,接近框-剪结构底限,宜增加剪力墙数量,同时提高框架作为第二道防线的安全储备;如增大柱宽度(宜不小于400mm),适当提高框架抗震等级(宜不低于三级)等。
  2.各楼幢扭转效应过大,个别楼幢扭转系数达1.5,应作调整,并采取措施提高结构抗扭刚度。
  3.塔楼地下室底板埋置深度小于相邻室外地下室,高层建筑的必要侧限无法保证,应调整。
  4.各楼幢基底剪重比、楼层最大位移及结构第一周期显示结构刚度偏柔,应适当增加剪力墙以提高结构抗侧刚度。
  5.3#楼(U)轴及4#楼(1)~(26)轴处应增设抗震缝。
  6.3#楼等存在部分剪力墙双面临空情况,应作调整,并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剪力墙侧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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