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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27号)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1月29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确定。
  2.柱和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风载体型系数应取1.4。
  3.扩建教学楼:
  ①坡屋面应按实际建模复核计算。
  ②1-1轴局部单跨框架,应有加强措施。
  ③A区Tt/T1=0.9687>0.9,应调整结构布置,减少扭转效应,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④独立基础的P max>1.2fa,应调整。
  ⑤应按砼规范计算砼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4.小学生餐厅:
  ①一层仅有基础系梁,无楼板,计算时不可将其作为刚性楼层计算;基础顶至基础系梁之间的框架柱为形态超短柱,不宜采用,应调整。
  ②Tt/T1=0.927>0.9,且第二周期扭转明显,应调整。
  ③应考虑坡屋面对边框架柱的水平推力影响,特别是(D)与(5)、(6)轴处的柱子更为明显,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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