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27号)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1月29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苏州高新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安中心小学“学生餐厅、扩建教学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确定。
2.柱和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风载体型系数应取1.4。
3.扩建教学楼:
①坡屋面应按实际建模复核计算。
②1-1轴局部单跨框架,应有加强措施。
③A区Tt/T1=0.9687>0.9,应调整结构布置,减少扭转效应,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④独立基础的P max>1.2fa,应调整。
⑤应按砼规范计算砼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4.小学生餐厅:
①一层仅有基础系梁,无楼板,计算时不可将其作为刚性楼层计算;基础顶至基础系梁之间的框架柱为形态超短柱,不宜采用,应调整。
②Tt/T1=0.927>0.9,且第二周期扭转明显,应调整。
③应考虑坡屋面对边框架柱的水平推力影响,特别是(D)与(5)、(6)轴处的柱子更为明显,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