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东渚实验小学校行政楼、食堂”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34号)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2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渚镇人民政府“东渚实验小学校行政楼、食堂”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高新区“东渚实验小学校行政楼、食堂”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苏州高新区“东渚实验小学校行政楼、食堂”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渚镇人民政府“东渚实验小学校行政楼、食堂”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总信息中部分参数取值有误,水平地震作用下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斜屋面结构计算高度有误,应复核。
2.行政楼A/5轴,食堂C/2轴框柱为跃层柱,应复核其柱计算高度系数及轴压比。屋面处L502,L501梁传力路径有误,应复核。
3.行政楼7~9轴连廊为单跨框架且偏心率很大,基底零应力区Y风为22.88%,Y地为9.66%,应修改调整;应避免在偏载及水平荷载作用下基底出现零应力区;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单跨框架连廊,应调整。
4.楼梯中间平台影响到的C、D轴框柱,其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抗震措施应加强。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韩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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