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社会福利总院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41号)
苏州市民政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10日对你单位报审的“社会福利总院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督促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社会福利总院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市区“社会福利总院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总院项目”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各子项抗震设防标准选取合理、准确。
2.行政康复综合楼入口雨篷荷载输入有误,且未考虑对柱计算的不利影响,应调整;四层内收处应有加强措施;北侧裙楼缺少刚度比计算过程与位移计算输出,应补充。
3.老年福利院A区中庭开大洞,宜在洞口四角补充加强连接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