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天韵苑二期14#-30#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49号)
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17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天韵苑二期14#~30#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复核。现将专家组复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复核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吴中区“天韵苑二期14%23~30%23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吴中区“天韵苑二期14#~30#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复核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天韵苑二期14#~30#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复核,复核意见如下:
1.3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在底部加强区及上一层,应设约束边缘构件,其轴压比应≤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