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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2010年度苏州市建筑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业务能力强,在改善劳动条件、提高防护水平、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和创建文明工地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本人所从事的工程项目,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坚持“质量兴业”的方针,树立“用户满意”的指导思想,质量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2.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获得市级以上QC小组成果奖。

  4.连续两年本企业、本部门、本地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质量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省、市的有关政策。

  2.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敬业爱岗,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

  3.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活动(TQC)的带头人,或贯彻ISO9000标准的骨干,或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主要参与者,或在质量管理创新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4.本职工作范围内连续两年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申报名额

  为突出先进性,同时适度考虑地区建设规模的差异性,对申报名额作如下安排(见下表):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区 域

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张家港

5

6

5

6

常 熟

5

6

5

6

昆 山

5

7

5

7

太 仓

3

4

3

4

吴 江

3

4

4

4

苏州工业园区

3

5

3

5

苏州新区

3

3

3

3

吴中区

3

3

2

3

相城区

2

3

2

3

城 区

(含度假区)

10

14

10

14

合 计

42

55

42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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