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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住建物〔2010〕24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苏州高新区房产管理局,各物业服务公司:
  元旦、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让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节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来临之前要加强管理,完善服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存在不稳定隐患的物业管理项目,要联合所在地街道、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视节日期间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前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安排好维修人员值班,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应保证公共环境的优美整洁,垃圾即时清运,适当增加环境卫生的清扫和维护次数,若遇雨雪天应及时清扫积雪;加强车辆管理,消防通道严禁停放各类车辆,保证道路畅通,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对节日期间的业主报修,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要特别注意做好住宅小区的安保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防火、防盗和公共秩序的维护等工作,要有解决突发事件的预案;要对小区内设备用房进行重点排查,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三、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制定防范措施,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让广大业主过一个安心年、祥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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