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现代服务业创业实训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58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29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现代服务业创业实训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现代服务业创业实训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现代服务业创业实训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现代服务业创业实训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确定;风荷载体型系数取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2.本工程将地下一层定义为底层计算,则真正的底层(一层)柱下端弯矩未进行放大调整,宜补充将一层定义为底层的计算,并进行包络设计。
3.A区教学楼为少剪力墙的框架结构,设计计算时,应按框剪结构及去掉剪力墙的纯框架结构分别计算,并进行包络设计。
4.A层教学楼为L型平面,不规则超规范较多,且阴角部设有楼梯间,此处纵横向框架梁不连续,偏心率过大,宜对薄弱部位调整及加强措施;一层地拉梁应向南延伸一跨,以避免跃层柱及单跨框架。
5.单跨框架应有加强措施,T3/T1>0.9的扭转效应明显的应有加强措施,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应复核。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