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及时答复并处理,特殊情况双方约定。
(3)告之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有工作记录。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合理规范。
(6)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7)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并有资料记载。
(8)小区管理机构内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公示板形式在醒目位置悬挂。
(9)对违反小区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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