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参加对象:主论坛和分论坛主要面向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生。同时,可邀请部分省外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参加。参加论坛的研究生一般应提交符合论坛主题要求的高水平论文。校内论坛面向本校全体研究生。
第六条 经费管理:
(一)论坛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由各承办单位筹集,省教育厅予以适当资助。论坛应尽可能吸收有关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单位参与,可接受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资助和捐赠。产学研合作单位和捐助单位可以与高校联合承办或协办有关专题论坛,以捐助资金为论坛活动经费主要来源的,经主办方审核同意可冠以捐赠方名称。
(二)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为:正式参加论坛的研究生的餐费、会议资料费、优秀论文奖励、论文集的出版费、论文评阅费及讲座酬金等。
第七条 每年度的研究生创新论坛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当年通知要求申请承办,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遴选确定。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请承办单位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且学科与学术水平、研究生培养质量与培养管理工作水平较高;
(二)所选学科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
(三)论坛主题鲜明,组织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
(四)申请单位能够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论坛各项活动的开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社会各界联合承办的论坛,优先予以批准。
(五)申请承办社会科学类的论坛,须得到学校党委批准,并由学校党委委派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委会进行管理。
(六)申请承办单位须填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申请书》。
第八条 宣传工作:
(一)论坛主会场主席台背景应按统一要求布置:上方横标为“××××年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横标下方为论坛学科领域名称(如:×××分论坛),背景下方为主办单位(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名称。
(二)承办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专题网页,及时发布论坛有关信息,做好论坛宣传组织工作;
(三)论坛承办单位应积极与有关新闻媒体联系,大力宣传、报导论坛的有关活动和成效,营造有利于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