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1]118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高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省属高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二)学校研究生院(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限额
  “创新项目”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4月15日向省学位办报送学校申报文件、《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省学位办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15491,网址:http://xwb.hnedu.cn。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