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1〕17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推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到80%。
二、将乡镇卫生院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5%,村级卫生所(室)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
三、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报销最高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