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务局。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部门对《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涉及人社、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农业、畜牧、水务等部门相关业务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检查内容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全县。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的时段为准)。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此项工作在2011年3月1日正式启动。要在3月25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调查核实、整改查处阶段。2011年5月25日前,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完成全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复核及土地疑似违法图斑的核查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并按《规范》要求组卷归档,将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成果电子数据与纸质文件必须一致,纸质文件必须有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经县政府同意及政府“一把手”签字审核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地督导、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查土地变更调查中的部分成果,确保其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可靠性;6月1日开始,省市国土资源厅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督察组,根据各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开展督察工作。
(四)总结验收评估阶段。8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验收组,根据各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结果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开展验收评估工作,对图斑检查和整改查处结果的真实性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