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宁食药监法[2009]67号)
各区县局(分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宁法宣办[2009]4号],经市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应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为指导,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行政等内容,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在学法用法中取得的成果。
2、应征文章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主题新颖,观点鲜明,有理有据,真实生动,对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具有指导和促进作用。
3、征文应为作者原创,文体可以是学习心得、调研报告、论文等,但领导讲话稿、总结报告等不在其列,篇幅在3000字以内。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作为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撰写征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