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2010年11月召开的云南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和我州2011年1月召开的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决定事项任务分解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19号),现将我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价5个重点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功能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责任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将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情况报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文档)。
五、由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州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监察、督查等部门也要积极开展相关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并跟踪贯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或按限时完不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