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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省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2、市州教育局依据申请县市区学前教育事业水平和工作情况等,择优推荐先进县市区。原则上每市州推荐数不超过2个。为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评选对象向县、县级市及农村人口占主体的市辖区倾斜。已评定为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区的,不再推选。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根据教育统计数据中幼儿在园数和计生委统计的3-5岁幼儿数计算)达到要求的县市区进行检查评审,推选先进县市区。

  4、在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发文认定。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1)达到基本条件的自查报告;(2)申报表(样表附后);(3)申报县市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样表附后);(4)本县市区幼儿园分布图;(5)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请各市州教育局于4月29日前将本地县市区申报材料交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湖南省“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人口总数

 

乡镇(街道办

事处)数

 

村(居委会)数

 

2009年

3-5岁幼儿数

 

2009年

在园幼儿数

 

2009年

学前班幼儿数

 

2010年

3-5岁幼儿数

 

2010年

在园幼儿数

 

2010年

学前班幼儿数

 

2009年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

 

2010年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

 

比上年增长%

 

全县幼儿园数

 

中心幼儿园数

 

村办幼儿园数

 

省示范园数

 

市示范园数

 

民办

幼儿园数

 

幼儿教师数

 

学历合格教师数

 

公办幼儿教师数

 

财政性

幼教支出

 

占同期教育

总支出比例

 

县级专项

幼教经费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评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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