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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0〕11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不断增加补贴资金投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已为农民、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关注,也已成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0〕146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机部门积极探索,努力开拓,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规范补贴工作程序,逐步构建了多方位的社会监督网络,较好地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落实。但在少数地方也存在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补贴操作程序不规范,补贴机具跟踪监管不力等行为,少数农机补贴政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少数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违规操作、违规套取补贴资金以及存在倒卖补贴机具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能不能管好用好补贴资金,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本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从严执政、廉洁从政,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也教育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清查检查范围广,各级农机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及日常办事机构,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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