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外抗肿瘤药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宁食药监稽〔2010〕26号)
各县区局、分局:
抗肿瘤药品一般临床用于病情危重的患者,不仅直接关系患者的生命安全,而且通常价格昂贵。近期,我们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有少数不法分子制售假劣涉外抗肿瘤药品而谋求暴利。为切实保障我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涉外抗肿瘤药品专项整治。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对我市流通领域涉外抗肿瘤药品的购销渠道进行较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对发现渠道可疑的线索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合法用药权益,为创建和谐南京、文明南京、安全南京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10年4月1日开始,至2010年7月1日结束,分为摸底调查、线索分析、深入查处三个阶段。
(一)摸底调查阶段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1日。
由各县区局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2008年1月1日开始至今所经营的涉外抗肿瘤药品情况,参照《部分涉外抗肿瘤药品参考目录》(附件一)及《涉外抗肿瘤药品销渠道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二)要求的内容进行自查。企业自查结束后,由各县区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查,并按复查结果填写《涉外抗肿瘤药品销渠道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可疑线索的应对库存药品立即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向市局稽查处汇报和沟通。汇总表于2010年5月1日前,报至市局稽查处,电子邮箱:jicha@njfda.gov.cn
(二)线索分析阶段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由市局稽查处对各县区局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集中查找可疑线索,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和讨论,并制定下一步的调查方案。
(三)深入查处阶段
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对购进渠道有问题的涉外抗肿瘤药品,市局稽查处将集中相关县区局、分局的稽查力量予以调查,追根溯源。案情重大的,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三、 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我们不能有任何的放松,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仔细地开展整治,不放过任何可疑细节,确保取得预期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