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食药监办〔2010〕36号)
各区县局(分局):
为做好今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局制定了《2010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一是充分认识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今年,省政府将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列为全省五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市局也将其作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督、促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至2010年底前,全市城区全部创建成省级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我市相关城区分局要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江苏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自查,逐条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十月份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药品监督和供应水平。
二是提高药品“两网”运行质量。已通过省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验收的五区县,要充实、调整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要保证“两网”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基层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的作用,建立基层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有条件的区县,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的准备工作。
三是在全市建立安全用药服务点。继续推进“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在全市每个街道(乡镇)建立“安全用药服务点”,开展安全用药宣传、药学服务指导、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活动,进一步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各区县局(分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在零售药店设置的服务点做好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将活动作为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药监工作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稳步扎实向前推进。
四是推进计算机远程监管工作。督促药品批发企业按照省局建立数据库的要求,自动上传药品信息及冷库、阴凉库温湿度等相关数据,药品批发企业远程监管覆盖面应达到100%。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市局规定,自动上传药品信息相关数据,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管覆盖面应达到100%。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计算机远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