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成办发〔2011〕5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成都市档案事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推进“十二五”期间成都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期间,成都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条件有所改善,截至2010年底,市和区(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为60256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45%;馆藏资源不断丰富,结构有所改善,馆藏档案177万卷、114万件,比“十五”末分别增长18%和1214%;市和区(市)县两级档案管理全部实现规范化,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提供服务达311887人次,比“十五”末增长169%;档案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档案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在充分肯定“十一五”期间档案工作成绩的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档案工作一些重要指标已显落后。主要表现在: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档案馆舍面积容量普遍未达到国家标准,安全保管和充分利用的条件亟待改善;馆藏资源不够丰富、结构不够合理;档案信息资源尚未有效整合;档案服务功能和手段尚需完善;档案信息开放开发的理念有待增强;档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全国档案事业正处在实施“三大战略”(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建设“三个体系”(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的重要阶段。成都档案工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档案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群众利益、服务于科学研究,为促进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