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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账及专项工作总结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账及专项工作总结的通知
(苏农机行函[2010]25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申报企业:
  2010年我省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计划执行工作将于10月31日结束。为切实加强我省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报账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及时总结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账及专项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申报企业报账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请拨款报告
  2、申请结算汇总表
  3、购机者清册
  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原件)
  5、购机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6、发票复印件
  对保鲜库、烘干机、挤奶机、曝气增氧、喷滴灌、秸秆压块机等固定设备,申报企业须提交经购机者、供货单位、县级农机部门三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
  (二)报送要求
  1、申请拨款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际销售的补贴机具品种、销售数量、补贴金额;申请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申报企业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申请结算汇总表应按机具品种分类汇总统计。
  3、购机者清册,数据可通过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格式见附表1。
  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必须提交原件,县级农机部门、供货单位须盖章确认,购机者本人在提机后须签字。
  5、申报企业应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并注明财政补贴金额和购机者实际支付的购机款。如开具的是扣除补贴款后的差额发票,必须补开财政补贴款的发票。若为补贴机具申报企业的经销商开具的发票,必须提供经销协议。
  6、每个购机者的报账材料按身份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原件)的顺序装订,购机者材料存放顺序应与购机清册中购机者名单的顺序一致。若申请表中涉及机具数量较多,发票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不能全部填写完整且未完整录入补贴管理系统的,须单独附页将内容填写完整,并提交相关电子文档。所有报账材料请按报账规定用档案盒存放。
  7、申报企业在报送报账材料前,应按要求逐一认真审核确认,确保所有报账机具均已发货给购机者,做到报账资料真实、齐全、完整。同时购机者信息必须与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且处于“申请结算”状态。
  (三)报送时间:请相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企业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财政补贴资金的报账材料报送相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二、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的申请结算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请结算报告
  2、申请结算汇总表
  3、购机者清册
  (二)报送要求
  1、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应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企业所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报账材料的审核,形成的本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结算报告须以县级财政、农机部门的正式文件报送。
  2、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应结合日常对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实地检查情况,做好报账机具的核实工作,确保对报账的机具逐台进行核实,且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中标注的购置机具生产厂家、机型、购机数量、财政补贴数额等与实际购机情况相符。
  3、认真审核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者清册和发票的内容,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完整,补贴金额计算无误。同时购机者信息必须与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且处于“申请结算”状态。
  4、申请结算汇总表,数据可通过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格式见附表2。
  5、各地在报账审核中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倒卖补贴机具、套购财政补贴资金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报省局。与此同时,各地在审核报账中要为企业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按时完成对企业的报账审核和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工作。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县农机部门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报账材料报送省农机局(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通过省农机局报送省财政厅),另报送一份至市农机局备查。其中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市辖区报账材料由区财政、农机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通过市级汇总后报省农机局。
  三、规范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各县农机、财政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报账单位,申报企业所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全部存放于县级农机部门,是各级财政支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始凭据,是今后审计检查的主要依据。县级农机部门必须按要求规范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做到真实、完整,便于查阅。
  各申报企业同样也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材料的档案管理工作,随时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四、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专项总结
  农机购置补贴总结应突出几项重点,一是各地财政补贴资金的投入情况和补贴机具的完成情况,二是开展此项工作的主要做法,特别是在规范操作和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应重点说明(提倡用数据和事例说明),三是实施此项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体会,四是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相关建议。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切实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准不足和问题,献言献策,共同提高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水平。
  各地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做好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各省辖市要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评分,并将考核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目标考核结果、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档,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省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snjbt@sina.com
  联系人:王琨、王飞、朱红宇
  联系电话:025-83275120、83275269 、83275259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清册
  2、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结算汇总表
  3、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考核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附表1:
  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清册

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机具品目机具型号数量生产企业单台国补单台省补单台市补单台县补成交价格发动机号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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