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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湘教通[2011]15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9月下旬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五、参加单位及办法

  (一)湖南省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的本科学校报名参加比赛。

  (二)在第一次报名会上,由各参赛学校代表随机抽取本校2008级体育教育专业5名学生(男4名,女1名),并由该5名学生代表学校参赛。

  六、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两大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英语和计算机操作三项内容;运动技能包括田径、篮球两项内容。

  七、竞赛办法及计分

  (一)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100分,英语60分,计算机操作40分,按总分计名次。

  1.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竞赛办法及计分:以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两门课程及体育政策法规和近一年体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满分100分)进行闭卷笔试。每校5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校名次并分别以100、92、88、84……12、8、4计名次分。

  2.英语竞赛办法及计分:设计英语试卷,总分为60分,进行闭卷笔试。英语以《大学英语》第二册为主。每校5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校名次。英语竞赛各校排名分别以60、55、50、45、40、38……6、4、2计名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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