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已经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2010-2012年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不需重复申报。
2.在我省已经申报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且需申报省目录的产品,只需填报《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1份即可。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申报型号分别填报申报书(含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从江苏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四)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
(五)产品照片2张(左右侧两个方向);
(六)商标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
(七)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企业标准;
(九)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应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当地有关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五、各申报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联系人:薛刚,高晋宇;电话:025-83275143,83275131。
传真:025-83275107。
申报材料一式1份邮送到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南湖路97号,省农机具展示中心大楼323房间,邮编:210017,联系人:史志中,丁莉;联系电话:025-86468729)
附件: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申报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申请日期: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