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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1]164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实施“湖南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厅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为各高校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与重点建设课程。
  2、课程目标定位明确,有详细的建设规划。
  3、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
  4、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库)。
  5、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6、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湖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至少开课3年以上,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各校申报限额见附件1。
  2、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一式五份),于5月20日报省学位办。
  三、 其它事项
  1、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仍然按照我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办发〔2003〕5号)要求进行。
  2、请各单位组织对2009年以前各年度所有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09年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学校支持和经费配套情况及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将结题报告或中期报告(一式两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学位办。
  3、《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可以在省学位办的网站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限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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