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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


  附件二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试行)
  (一般程序)

分类

评查内容

满分

评分方法及标准

1、执法文书使用、编号符合要求

1.1使用统一执法文书,文书编号符合要求。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相关文书使用流水号。

10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2、案卷目录顺序和装订质量

2.1案卷文书按规定要求和顺序装订,卷宗装订完整、规范。

10

顺序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分;

查到一处装订不完整或不规范扣2分,扣完为止。

3、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

3.1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不得遗漏,如有涂改需经当事人确认。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15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3.2案由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不再用“涉嫌”二字。《调查笔录》的案由还应当标明“涉嫌”违法单位(人)的名称。

5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3.3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中的“监督检查类别”应准确注明是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5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4、举报登记表

4.1举报案件应填写举报登记表,表格填写完整,附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10

举报案件无登记表不得分;

应附相关材料未附的扣5分;扣完为止。

4.2举报登记表应有初步查办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5、立案申请表

5.1立案申请表填写完整,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立案查处案件的相关证据及审批应符合要求。

10

立案查处的案件没有相关材料、证据的不得分;

立案申请表分管领导及承办人等未签字的不得分。

6、调查笔录

6.1调查笔录文字清楚、语言流畅、表达准确,格式及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右下角签字并注明日期。

30

调查笔录格式及内容按通则打分,无调查笔录的,不得分;

内容修改不符合规定,查到一处扣2分;

无被调查人员签字不得分;

无被调查人员意见或调查人员未签字扣5分;

调查人员签字未注明日期扣2分。

6.2多份调查笔录按时间顺序装订,表格填写完整。各调查笔录应与案情有关。

10

有1份未按时间顺序装订扣1分;扣完为止。

7现场检查笔录

7.1检查笔录应符合规定要求,对现场检查的简要过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数据等应有文字叙述;必要时应附图、附表、照片或录像。检查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记录应当全面、准确、客观。

25

现场检查笔录格式、内容按通则打分;

必须做现场检查笔录的涉案现场未作现场检查笔录的,查到一处扣5分;

内容修改不符合规定,查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7.2检查笔录应有被检查人员签署意见,被检查人是单位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应该签字,若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现场检查笔录应按时间顺序装订,表格填写完整。

10

被检查单位未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或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调查人员未注明情况的不得分;

无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的扣2分;扣完为止。

查到有1份未按时间顺序装订扣1分,扣完为止。

8、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及通知书

8.1表格填写完整,保存条件填写规范,应附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及通知书的填写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除或处理。

10

无领导签字不得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除或处理,不得分;

无物品清单,扣5分;

先行登记保存后转为其它处理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相对人的扣5分;扣完为止。

9、行政处理通知书

9.1行政处理通知书内容完整、全面、准确,制作日期应符合要求。

10

通知书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制作行政处理通知书的不得分。

10、责令改正通知书

10.1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全面,提出的改正内容和要求明确、合法。

10

通知书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责令限期改正的无复查的文字记录或移交的,扣5分。

11、调查终结报告

11.1调查终结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要点、相关证据、拟办意见等调查取证全过程,并有所有案件承办人员签字。

 

20

无调查终结报告不得分;

调查终结报告内容等按通则打分;

缺少任一案件承办人员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12、案件合议

12.1合议内容、人员、程序等应符合规定;合议记录应能如实反映合议全过程并有所有参加人员签字。

10

案件合议过程形式化,合议内容记录简单、不完整扣5分;

每缺少1个人员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13、重大案件讨论记录

同上。

10

同上。

1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

14.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完整、全面、准确,制作符合要求。听证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制作应符合规定要求。

 

20

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告知书

缺送达签字每件扣10分;扣完为止。

15、行政处罚决定(含行政处罚审批表)

15.1行政处罚决定表述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全面、适用法律条款完整准确,审批、签名、日期等项目符合要求。从重、从轻、减轻处罚应载明相关依据。

30

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此条不得分,部分错误有一处扣10分;扣完为止。缺少从重、从轻、减轻处罚证据扣10分;无行政处罚审批表扣10分;时间不符合要求,扣5分;有没收物品未注明见《没收物品凭证》的,扣2分。

16、没收物品处理情况

16.1没收物品凭证填写完整,有审批表、处理清单、并附有销毁记录及照片或视听资料等。《没收物品凭证》应当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一致;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有2名以上承办人签字;《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一案一单。

20

审批表无分管领导签字的,不得分;凭证日期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一致的扣2分;没收物品处理结果在案卷中没有体现(未附审批表、处理清单、销毁记录及照片或视听资料等或待集中销毁未作说明)扣10分。

17、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

17.1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制作内容完整,应有相对人的申请书。

10

无相对人申请书,扣3分;

合议意见未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并写明理由的,扣5分;主管领导未签字的,扣2分。

18、证据部分

18.1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20

违法案件的证据固定不符合要求,查到1处未盖章、签字确认或确认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18.2许可证、注册证、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出厂或进口检验报告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查证情况

10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缺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

18.3各种生产、购销、使用、检验原始记录、凭证、票据、处方、协议(合同)等(原件或或复印件)

10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缺少1份,扣2分,扣完为止。

18.4查获违法产品实物等资料

20

案件无实物的,此条不扣分;有实物的,案卷未收集标签、说明书等相关证据此条不得分。

标签、说明书等证据未经相对人确认或固定扣10分。

18.5相关文件及各种检验、鉴定报告书或意见

20

假劣药品(器械)案件无检验报告或药监局(企业)的协查确认书(鉴定书)不得分;

协查确认书或鉴定书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9、结案部分

19.1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及时性

10

结案报告的制作按通则打分。

20、案卷总体评价

20.1案卷的全面评价

20

按通则打分。

总分

400分

加分项

1、有案件相关实物、现场检查照片或录像的,可根据照片、录像制作质量加5至10分;

2、列生产、销售汇总表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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