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评查内容
| 满分
| 评分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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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文书使用、编号符合要求
| 1.1使用统一执法文书,文书编号符合要求。先行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相关文书使用流水号。
| 10
|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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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卷目录顺序和装订质量
| 2.1案卷文书按规定要求和顺序装订,卷宗装订完整、规范。
| 10
| 顺序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分;
查到一处装订不完整或不规范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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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
| 3.1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不得遗漏,如有涂改需经当事人确认。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 15
|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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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案由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不再用“涉嫌”二字。《调查笔录》的案由还应当标明“涉嫌”违法单位(人)的名称。
| 5
| 查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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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中的“监督检查类别”应准确注明是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 5
|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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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举报登记表
| 4.1举报案件应填写举报登记表,表格填写完整,附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 10
| 举报案件无登记表不得分;
应附相关材料未附的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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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举报登记表应有初步查办情况。
| 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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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立案申请表
| 5.1立案申请表填写完整,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立案查处案件的相关证据及审批应符合要求。
| 10
| 立案查处的案件没有相关材料、证据的不得分;
立案申请表分管领导及承办人等未签字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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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查笔录
| 6.1调查笔录文字清楚、语言流畅、表达准确,格式及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右下角签字并注明日期。
| 30
| 调查笔录格式及内容按通则打分,无调查笔录的,不得分;
内容修改不符合规定,查到一处扣2分;
无被调查人员签字不得分;
无被调查人员意见或调查人员未签字扣5分;
调查人员签字未注明日期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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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多份调查笔录按时间顺序装订,表格填写完整。各调查笔录应与案情有关。
| 10
| 有1份未按时间顺序装订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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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检查笔录
| 7.1检查笔录应符合规定要求,对现场检查的简要过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数据等应有文字叙述;必要时应附图、附表、照片或录像。检查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记录应当全面、准确、客观。
| 25
| 现场检查笔录格式、内容按通则打分;
必须做现场检查笔录的涉案现场未作现场检查笔录的,查到一处扣5分;
内容修改不符合规定,查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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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检查笔录应有被检查人员签署意见,被检查人是单位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应该签字,若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现场检查笔录应按时间顺序装订,表格填写完整。
| 10
| 被检查单位未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或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调查人员未注明情况的不得分;
无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的扣2分;扣完为止。
查到有1份未按时间顺序装订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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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及通知书
| 8.1表格填写完整,保存条件填写规范,应附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及通知书的填写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除或处理。
| 10
| 无领导签字不得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除或处理,不得分;
无物品清单,扣5分;
先行登记保存后转为其它处理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相对人的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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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处理通知书
| 9.1行政处理通知书内容完整、全面、准确,制作日期应符合要求。
| 10
| 通知书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制作行政处理通知书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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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责令改正通知书
| 10.1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全面,提出的改正内容和要求明确、合法。
| 10
| 通知书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责令限期改正的无复查的文字记录或移交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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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调查终结报告
| 11.1调查终结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要点、相关证据、拟办意见等调查取证全过程,并有所有案件承办人员签字。
| 20
| 无调查终结报告不得分;
调查终结报告内容等按通则打分;
缺少任一案件承办人员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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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案件合议
| 12.1合议内容、人员、程序等应符合规定;合议记录应能如实反映合议全过程并有所有参加人员签字。
| 10
| 案件合议过程形式化,合议内容记录简单、不完整扣5分;
每缺少1个人员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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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大案件讨论记录
| 同上。
| 10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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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
| 14.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完整、全面、准确,制作符合要求。听证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制作应符合规定要求。
| 20
| 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制作质量按通则打分;告知书
缺送达签字每件扣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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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政处罚决定(含行政处罚审批表)
| 15.1行政处罚决定表述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全面、适用法律条款完整准确,审批、签名、日期等项目符合要求。从重、从轻、减轻处罚应载明相关依据。
| 30
| 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此条不得分,部分错误有一处扣10分;扣完为止。缺少从重、从轻、减轻处罚证据扣10分;无行政处罚审批表扣10分;时间不符合要求,扣5分;有没收物品未注明见《没收物品凭证》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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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没收物品处理情况
| 16.1没收物品凭证填写完整,有审批表、处理清单、并附有销毁记录及照片或视听资料等。《没收物品凭证》应当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一致;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有2名以上承办人签字;《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一案一单。
| 20
| 审批表无分管领导签字的,不得分;凭证日期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不一致的扣2分;没收物品处理结果在案卷中没有体现(未附审批表、处理清单、销毁记录及照片或视听资料等或待集中销毁未作说明)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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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
| 17.1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制作内容完整,应有相对人的申请书。
| 10
| 无相对人申请书,扣3分;
合议意见未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并写明理由的,扣5分;主管领导未签字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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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证据部分
| 18.1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 20
| 违法案件的证据固定不符合要求,查到1处未盖章、签字确认或确认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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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许可证、注册证、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出厂或进口检验报告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查证情况
| 10
|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缺少1份,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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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各种生产、购销、使用、检验原始记录、凭证、票据、处方、协议(合同)等(原件或或复印件)
| 10
| 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缺少1份,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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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查获违法产品实物等资料
| 20
| 案件无实物的,此条不扣分;有实物的,案卷未收集标签、说明书等相关证据此条不得分。
标签、说明书等证据未经相对人确认或固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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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相关文件及各种检验、鉴定报告书或意见
| 20
| 假劣药品(器械)案件无检验报告或药监局(企业)的协查确认书(鉴定书)不得分;
协查确认书或鉴定书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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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结案部分
| 19.1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及时性
| 10
| 结案报告的制作按通则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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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案卷总体评价
| 20.1案卷的全面评价
| 20
| 按通则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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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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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1、有案件相关实物、现场检查照片或录像的,可根据照片、录像制作质量加5至10分;
2、列生产、销售汇总表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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