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通知
(宁食药监法〔2010〕149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和对象: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按《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宁食药监法[2008]144号)标准,分别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打分。
三、评查方法: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成立专门案卷评查小组,由法规处牵头,稽查处、监察室配合,各区县局选派法治员参与,同时邀请市法制办、白下法院同志参加,采取人员、地点、案卷“三集中”的评查方式进行。
1、组织自查(11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已办结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行政处罚案卷,市局相关处室负责行政许可案卷。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和措施。
2、进行抽查(11月11日至22日)。从各区县局共抽取3份已结案行政处罚案卷,其中按一般程序处罚案卷2份(区县局推荐1份,评查小组抽查1份),按简易程序处罚案卷1份。行政许可案卷由法规处负责抽取,11月15日前将抽取的评查案卷(案号另行确定)集中到市局法规处。由案卷评查小组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选定合适地点,严格按照标准,对案卷进行认真评查。
3、总结阶段(11月23日至12月10日)。案卷评查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报告和案卷评查及打分情况,评选出优秀案卷,并写出案卷质量评查情况通报,通报全系统,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评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