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秋冬季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0〕35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43号)、《
关于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秋冬季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做好秋冬季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从确保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合作组织在秋冬季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农机抢收抢种的主力军作用。要积极做好农机具维修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送技术、送配件到村、到户。要强化信息引导,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的作用,合理调度机具,促进机具有序流动,防止拦机截机事件的发生。要积极与石油供应企业协调,大力推广“双优”农机加油卡,实行农机用油优先、优惠供应,保障农业机械用油需求。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带动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督查,认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逐条抓整改,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要认真开展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严禁私自组装卷帘机等行为。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完善农机事故预案,妥善处理突发农机安全事件。
四、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农机作业进度统计和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的信息统计和情况总结。秋收期间,请各市分别于周一、周四下午16:00前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直通车”报送作业进度。要面向社会广泛报道“三秋”机械化生产的成效、经验和农机系统“创先争优”典型事迹。
请各市认真做好跨区作业、秋冬季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跨区作业总结连同统计表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局农机管理处,“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设施农业装备专项检查以及分析评估农机事故情况,于12月5日前报省局农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