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新版上岗证换发期限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规范清理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上岗证书的通知》(宁食药监规人[2009]2号,详见我局网站“重点关注”栏目),自2010年11月1日起,凡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上岗人员须统一持新版上岗(培训)证书挂证上岗,之前由我局颁发的各类老版证书不再使用。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为证书规范清理期,在这期间我局集中办理老证换新证工作。现一年换证期已满,考虑到换证人数较多,少部分持老证上岗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在规定期限里前来办理换证,经研究,拟将规范清理期延长五个月,换证方式及相关要求不变。请相关人员在2011年3月31日之前到南京市医药培训中心办理换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