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第四批“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2010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0〕40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安监局: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精神和2010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组织第四批“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2010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内容
(一)“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创建情况。重点考核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平安农机”创建组织领导、创建经费投入、机制创建、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进合作社等情况。
(二)2010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考评时间
2010年12月中下旬,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评标准、方法及要求
(一)考评标准
1.“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考评,按照《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核标准》和《江苏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核标准》(苏农机管[2009]37号),进行考核。
2.年度目标考评,按照《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所确定的目标内容,对照《2010年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详见附件)进行考核,考核时突出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
(二)考评方法
1.听取汇报。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平安农机”创建、各市、县落实全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主题活动和安全督查、检查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2.实地考察。实地察看“平安农机”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场所、宣传教育活动室、机手之家、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户建设情况,了解基层单位、农民群众对“平安农机”创建的知晓率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查阅文件、档案、台帐、制度等基础资料或录相、照片等音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