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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参加《辉煌江苏“十一五”农机生产企业形象暨产品成果展示》宣传活动的函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参加《辉煌江苏“十一五”农机生产企业形象暨产品成果展示》宣传活动的函
(苏农机办函〔2010〕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十一五”我省农机企业在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进程中作出的成绩和贡献,由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江苏经济报》(面向全国发行,对开8版彩报)近期将推出《辉煌江苏“十一五”农机生产企业形象暨产品成果展示》专刊。希望全省农机企业积极参加,宣传展示我省农机生产企业的企业形象和产品成果及科技推广项目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参展企业提供宣传文字资料稿,限于800字,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及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性能用途、科技含量、市场评价、产量规模等。
  以上文字稿请用电子文稿发至jsnjcheng@yahoo.com.cn,联系电话:025-83275111,联系人:江苏省农机局办公室程起芸。
  二、参展费(广告宣传费)800元(其中,用于代为企业征订1份2011年度《江苏经济报》的形式返还260元给企业,余下540元为报纸广告版面费),260元出具报纸征订专用发票,540元出具广告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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