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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对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对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科函〔2010〕44号)


各有关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做好省农机三项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苏财农函〔2010〕61号、苏农机科函〔2010〕32号)要求,2009年度项目中期检查、2008年度及之前项目验收工作应分别在12月10日、12月30日前完成。截止12月30日,绝大部分市县已组织项目单位完成相应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但个别地区进展较慢。为加快项目检查、结题进度,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月18日对未能按期完成检查验收工作的项目进行集中汇报。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需集中汇报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首席专家;
  (二)项目所在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科技处处长;
  (三)省农机局组织的检查验收专家组成员。
  二、汇报时间、地点
  2011年1月18日进行集中汇报,时间一天。1月17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南京市宁海路75号法苑宾馆。电话:025-83785888
  三、材料准备
  (一)2009年度中期检查项目
  1.汇编材料:包括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项目检查基本信息表、主要设备购置明细表等内容,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相关要求请根据苏财农函〔2010〕61号、苏农机科函〔2010〕32号进行。
  2.PPT演示文稿:要求图文并茂、时长10~15分钟,由项目首席专家进行汇报。
  (二)2008年度及之前总结验收项目
  1.验收申请书:必须加盖好财政及管理部门公章,一式3份。
  2.验收汇编资料:包括(1)项目工作总结;(2)项目技术总结;(3)项目合同(复印件);(4)项目资金决算报告、审计报告;(5)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6)项目成果在实施区、辐射区应用证明;(7)有关项目实施的宣传资料、发表的论文等;(8)产业化、机制创新的有关资料等,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3.PPT演示文稿:要求同上。
  以上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项目材料一式5份及其电子文档、PPT演示文稿电子版在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四、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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