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湘政教督通[2011]9号)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督查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1〕3号)精神,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月底至3月初,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对下属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辖学校、市直属学校的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我省春季开学工作整体良好,控流保学成效显著,办学行为基本规范,收费标准执行严格,安全管理措施有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1.控流保学成效显著
①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纷纷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千方百计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郴州市嘉禾县各中小学校把控辍责任落实到教师,并印制了《劝学情况记载表》,教师每次开展劝学均有情况记载。同时,嘉禾县还以乡(镇)政府名义下发劝学通知书。临武县各中小学安排教师进村入户宣传《
义务教育法》,广泛动员学生入学,分片分村分户劝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湘西自治州继续实行“双线三级承包责任制”。即:“县-乡(镇)-村”、“教育局-学区-学校”双线三级,层层签订保生责任状,落实乡镇干部、教师控流保生责任。吉首市己略乡党委、政府设立了1万元保学专项经费,用于劝学工作。泸溪县全面落实控辍保学校长责任追究制,凡辍学率超出县控制线的学校校长,实行“一票否决制”。岳阳市汨罗市流失一名学生,不仅要追究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的教育责任,而且要追究乡、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华容县各校校长都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控流保学责任状》,开展了千名教师劝学走访行动。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对贫困生、单亲学生、留守儿童以及可能辍学的学生建立台账,要求班主任利用假期家访劝学。常德市各学校利用致家长信、橱窗、广播等媒体进行教育法规宣传,使教育法规“进村入户,人人知晓”,营造了依法组织学生入学的良好氛围。临澧县、津市市、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开展了控流保学先进评比活动。永州市江华县码市镇出台了奖惩处罚措施,凡劝进一人,奖励驻村干部50元、村干部100元,流失一人,处罚驻村干部50元、村干部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