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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社区六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合资源、统筹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条块结合统筹抓的良好格局。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强化信息引领。把握“智慧南京”建设机遇,发挥南京公安信息化优势,整合消防、车管、危管、外管、网管、物管等六方面工作需求,搭建“社区六进”工作平台。同时,将社区警务源头信息采集和实有人口管理两大主业与“社区六进”相融合,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实效。

  (三)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坚持群众工作,整体协调推进“社区六进”,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更新、维护、督查和考核机制。强化内外统筹,与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协作机制,形成整体管理合力;加强内部统筹,深化社区民警在社区党政组织任职工作,高效整合各类社区资源,夯实工作基础。

  (四)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新形势下社区警务室职能定位、统一外管标识、以无线通信方式接入公安内网等工作规范。注重项目带动,抓住一批大项目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对具有亮点的工作注重深化发展,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加强总结完善,努力形成品牌,以点上成效促进整体进步。

  (五)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社区六进”成果,潜移默化地宣传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等“社区六进”相关知识,以及防酒后驾车、防安全隐患等提醒内容,形成整体效应。对形成的特色亮点放大宣传,形成品牌。

  五、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全面推进“社区六进”工作,与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改革相统一,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效能。

  (二)市住建委结合“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做好道路、街巷整治出新。结合小区出新等工作,对原有车棚予以出新;有空间条件的,建立自行车、电动车车棚。在深化物业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过程中,对全市无物业小区探索实行“物业保安”模式。

  (三)市教育局要在聘请社区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基础上,统一部署由社区民警或社区治安民警兼任中小学“消防辅导员”,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提升防火灭火实效。

  (四)市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同时,配合做好社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工作,发现可能隐藏其中的拐卖儿童、操纵儿童乞讨、扒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情报线索,提升救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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