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领导机构落实,建立了公共艺术教研室,并下发了公共艺术课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教学实施、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和教研室负责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细化和明确的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限选课程和学分的规定,并开设了多门任选课和艺术系列讲座。但课程门类尚不齐全,课程名称还需规范。学生选课率较高,已查的文件中,体现了教学管理的过程和环节基本规范合理。教研和科研的成果较为突出,层次较高,专业性强,研究对象明确。但尚无一支专职教师队伍,教案和课件的质量尚需加强,课程的考核和教材的选用需更加规范,并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衡阳师范学院:领导机构落实,公共艺术课程管理规范。对于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意义、价值、作用有较高的认识,对教学目的、任务、内容、手段、考核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了相关课程的限选性质和学分要求,但开设的门类尚显不足,且名称不够规范。有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督导听课记录。但课程的考核需进一步规范,同时应反映出任课教师对课程内涵的正确理解,如何处理好知识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关系。所查的教案和课件质量较好,并有2部自编教材。艺术实践成果突出,学校有对公共艺术课支助的教材出版费用和课酬的奖励政策。但教师联系公共艺术教育展开的科研、教研成果不多,且质量不高。
湖南文理学院: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负责人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对公共艺术课程有明确的限选和学分要求。开设了8门限选课程和6门任选课程,但课程名称需进一步规范。在已设的公共艺术课程中,有一门国家精品课程和一门省级精品课程,有自编教材和多篇围绕公共艺术课程研究的科研论文。但需加强对教学必备文件的建设和课程考核的规范要求,教师的教案中的教学对象不够明朗。专职教师队伍尚未建立,经费的投入也需更进一步落实用于课程建设之中。
湖南城市学院: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负责人的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共艺术课程有明确的学分要求,教学文件较为完备。教材选用合理,有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教研论文和科研课题。艺术实践成绩较为突出。但需进一步明确限选课和任选课的区别,加强对课程考核的规范要求,建设一支专职教师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经费运行管理。
怀化学院:领导机构完善,下设公共艺术教研室和管理人员。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人才培养目标,并有限选和学分的明确要求,有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和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规范,并有自编教材二本。艺术实践成绩突出,有围绕公共艺术教育的科研论文和科研课题。需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质量和监督管理,规范课程的考核,建立一支真正意义上的专职教师队伍,加大对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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