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4日,每天资格审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楼会议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3.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进修)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2)符合免试2个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5.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广西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9]304号)的规定收取,即每人每科70元。考试费用请在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时一次交清。
(四)报考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所需的《报名表》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二)进行了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人员,请于9月上旬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有本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四)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五)如发现报考人员在申报考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则立即取消其参加的考试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同类考试。
(六)考试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160。
附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