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建人[2011]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3号)精神,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现就做好我区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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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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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 - 16:30
| 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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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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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 - 17:00
| 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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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考生在答题前须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考场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