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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等。
  1.市卫生局负责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明确符合规定的叶酸种类,确定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叶酸片为我市统一使用的叶酸产品,并负责协调各地的采购供应。各地利用一站式婚前医学检查点做好发放工作。
  2.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专业人员服务能力。
  3.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江苏省的统一要求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了解情况,研究、探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各地卫生部门负责本地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定期向市卫生部门上报项目相关数据;明确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组织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叶酸的采购
  叶酸的购买(包括资金结算)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按照省卫生厅招标确定的价格,各地卫生部门与叶酸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并按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定统一结算费用,不得与供应商另行商定叶酸产品价格。严格按照药品储存管理要求,设立叶酸临时储存场所,并按规定建立和完善药品出、入库登记。
  2.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各地在一站式婚前医学检查点对目标人群发放叶酸(已婚未孕的农村妇女需增补叶酸的,也可到发放点领取)。叶酸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随访工作。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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