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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卫疾控〔2010〕12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苏卫社妇〔2009〕12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叶酸采购发放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09〕9号)的要求,特制定《苏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一日

苏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
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市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苏卫社妇〔2009〕12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叶酸采购发放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09〕9号)的要求,结合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从2010年开始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一、项目目标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达到降低神经管等缺陷发生的目的。从2010年开始,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地区:吴江市、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项目对象:2010年3月15日后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有条件的地区可覆盖辖区内所有妇女。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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