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关于2011年全市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农委、市财政局 2011年3月)
根据“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的要求,我市将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指引,以设施农业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为进一步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步伐,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扩大规模、提高档次,调优品种、提升技术”的总体思路,以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以连片钢架大棚为重点的设施农业基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用现代农业相适应的设施、品种、技术、组织方式、经营管理等装备设施农业,全面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主要原则
1、突出重点。以农业“1115”工程和设施农业“两带三区”规划区域,以及通过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
2、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产业和生产的种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设施类型。园区设施类型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并与所发展种养的品种、技术相对应。
3、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农业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民自建设施,优先扶持能够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设施农业项目。
三、目标任务
1、发展面积指标。2011年,全市确保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万亩以上。按区县分,具体面积为:江宁区2.5万亩、六合区2.3万亩、浦口区1.6万亩、溧水县2.1万亩、高淳县1.8万亩、栖霞区0.2万亩。按产业分,具体面积为:蔬菜5万亩以上,园艺4万亩以上,畜牧0.3万亩,水产0.7万亩。
2、发展区域重点。以南京汤山翠谷现代农业科技园、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南京谷里现代农业示范区、浦口林大现代农业示范区、浦口星甸现代农业示范区、南京永宁中德现代农业示范区、六合(东沟)现代农业示范区、六合龙池现代农业示范园、六合竹镇现代农业示范区、江苏白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南京傅家边现代农业示范区、溧水和凤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淳阳江镇现代水产养殖示范区、高淳武家嘴农业科技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固城示范区、南京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南京八卦洲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7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建设连片设施农业基地。种植业类的示范园区要新增连片规模设施3000亩以上,其中“8332”钢架大棚连片面积要在1000亩以上。设施农业规划的“两带三区”内,重点建设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规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