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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环境友好的环保设施。1.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优先规划和建设覆盖产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实现“雨污分流”,确保产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优先规划和建设覆盖产业集聚区的集中供热设施,为入区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热源,避免区内分散建设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供热设施。3.推广应用清洁能源。优先规划和建设天然气、煤气等清洁能源集中供应设施,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4.有效处置固体废物。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企业建有符合“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收储设施,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得到安全有效处置或利用。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企业要及时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1.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产业集聚区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项目进入;切实加强对产业集聚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健全,运行稳定可靠,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区域水、空气、噪声、辐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2.建立环境友好的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保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推动环保基础设施集合构建和共建共享。3.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产业集聚区要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产业集聚区的重点污染源要配套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正常运行;产业集聚区及企业要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台账,跟踪监测和统计污染减排情况。4.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产业集聚区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四)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1.营造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环境友好的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全省产业集聚区广泛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产业集聚区加强对管理人员环境友好知识的培训,引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2.积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产业集聚区注重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积极实施环保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公众对产业集聚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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