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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环保优先,体现特色。筛选一批环保氛围浓厚、环境管理机制完善、环保工作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区优先作为培育对象,充分体现环境友好的特色。

  ---重点培育,示范带动。鼓励产业集聚区积极参与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对确定的培育对象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支持;充分发挥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其经验和做法,提升全省产业集聚区的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对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对授牌后在两年一次复核中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予以收回,依次补充达标的产业集聚区。
  (三)总体目标。依托现有的180个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活动,到2012年形成10个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
  (四)主要任务。着力推广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重点开发环境友好型技术、产品和培育环境友好型企业、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环保基础设施集合构建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能力及体系建设,使产业集聚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着力推进环境友好的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环境友好型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支持体系、环评快速审批机制、监测考核体系、污染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环境友好的管理体系,营造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

  三、示范内容

  (一)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1.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在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过程中,按照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认真落实发展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禁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从源头防止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按照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优化产业布局,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促进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培育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明晰,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产业链条较为完善;注重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要积极组织中水回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在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杜绝浪费,促进废物回收、再生和循环利用,在实现工业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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