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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12、完成与省政府对接的视频会商系统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间建成高质量的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会议成本、避免重复建设。

  13、启动建设省局协同办公平台。省局协同办公平台分为协同通信、统一身份认证、渔业船舶数据、综合办公、移动办公等五个子系统进行,分步实施。

  14、启用省中心网站。建成并启用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网站,及时发布全省信息系统工作动态,实时为渔民提供信息服务,持续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平台。

  三、加大渔业无线电管理力度

  15、加强渔业无线电基础管理。全省将组织开展渔业无线电台站普查,年底前要摸清全省渔业无线电设施的家底;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渔船无线电台站执照审批、渔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等工作;积极开展渔业无线电基础培训,大力普及无线电通信知识。

  16、完成渔业短波岸台升级改造问题调研。探索利用成熟的网络通信技术升级改造全省现有渔业短波岸台,进一步提高短波无线电通信质量,增强系统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7、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尚未落实信息系统机构、人员编制的渔业主管局要积极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早落实。省局和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努力促成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编制部门、海洋与渔业主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地机构、人员情况,共同督促各地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文件要求,解决在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8、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各地要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大力营造重视学习、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氛围,建立健全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和调研学习为辅的学习机制,努力建成一支有高度责任感、强烈事业心和相当专业技能,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为渔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19、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全省要建成一支比较专业的信息宣传队伍,建立信息宣传考核机制,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海洋与渔业信息系统工作动态、事迹介绍、经验总结等,让渔民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救助信息系统的作用、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信息化技术运用、渔业无线电工作进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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