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推进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制定质量发展目标和质量工作规划,帮助企业打牢质量管理基础,支持“双百”企业争创省、市级质量奖。围绕“双百”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先进质量方法,引导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和对标工作,支持“双百”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企业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外国先进标准,对优秀的标准研制单位和完成人进行表彰。鼓励“双百”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和帮助企业培育名牌产品,引导企业申请注册防御商标、集体商标、原产地商标,增强商标意识。帮助“双百”企业做好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上报国家商标局认定。鼓励扶持“双百”企业有影响、有潜力、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申报“河南省著名商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13.帮助企业扩大产品市场。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商贸活动,提高和扩大我省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鼓励“双百”企业把握和引导市场消费趋势,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积极推动省重点项目同省内工业产品的对接,积极向省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推荐使用我省工业产品,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我省自主创新工业产品,尤其要加大对我省电动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政府采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省内产品对接活动,重点围绕煤电铝、钢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纺织服装等领域,组织上下游企业进行产品供需衔接,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14.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双百”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企业以建设规范董事会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大企业对省内困难企业进行低成本重组,因处理和消化企业的历史潜亏而影响效益的,在对经营者业绩考核时,经批准视同实现利润。对国有企业重组中的不良资产,经批准可打包处置或按规定予以核销。对国有企业非主业资产准予分离改制,按国家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相关政策进行处置。妥善解决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历史潜亏消化、衰竭型资源企业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支持省直机关脱钩改制企业的优良资产向同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提升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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