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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一)材料要求。先进单位(附件2,一式2份)和先进个人(附件3,一式2份)申报材料请按要求填写,经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汇总、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时间要求。请各省辖市于2011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局人事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联系人:吕瀚、张红,联系电话:025-83275147、83275145。
  (三)表彰奖励。对评比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公示后,分别由省农机局授予““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申报表
  3.“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十一五”江苏省农机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先进单位(个)

先进个人(名)

南 京

1

3

无 锡

1

3

徐 州

4

6

常 州

1

3

苏 州

1

3

南 通

4

6

连云港

4

6

淮 安

3

5

盐 城

4

6

扬 州

2

4

镇 江

1

3

泰 州

1

3

宿 迁

2

5

省监狱管理局

 

1

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1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1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

 

江苏苏欣农机连锁有限公司

1

 

江苏常发集团

1

1

久保田农机(苏州)有限公司

1

 

省局及直属单位等

 

5

合 计

33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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