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对《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开展测试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督导室、湘潭市教育督导室、岳阳市教育督导室:
为加快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促进责任区督学工作规范化,省教育督导室委托有关机构研制了《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经研究,拟于5月在长沙、湘潭、岳阳三市组织责任区督学并选择样本学校,对《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开展测试,以检验评价指南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重点为评价指南中“学校督导评价的内容与方法”,兼顾其他内容。
二、测试样本校。长沙市开福区:小学2所,幼儿园2所;湘潭市:普通高中1所,义务教育中心学校1所,幼儿园1所;岳阳市: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各2所。
三、测试人员。评价指南测试全部由责任区督学完成。每个市各选择2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3-5人,并明确1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