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市委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为热情讴歌党的辉煌业绩,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唱响国资科学发展主旋律,宣传国资建设成就,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拟在“七一”前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表彰先进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各单位表彰先进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国资系统先进表彰大会,表彰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0名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和200名优秀共产党员,并将先进事迹选编成册。
2、举办征文活动。以赞美党的丰功伟绩,回忆国资光辉历程,重点歌颂国资建设成就,突出宣扬先进事迹为内容,举办一次征文活动。征文体裁不限。每篇文章1500字以内。文章主题鲜明、积极健康,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活动结束后,国资委将优秀征文选编成册。
3、参加市大型图片展览。各企业挑选反映国资建设成就的图片和优秀摄影作品,参加市举办的“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大型图片展览和评奖活动。
4、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在歌颂党的辉煌业绩的同时,在《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上,集中力量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积极宣传企业建设成就,充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国企影响力。在“七一”前,各企业至少在主流媒体上的重要版面发表1篇以上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新闻宣传稿件。
5、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企业集中走访看望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活动,重点走访慰问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送去节日问候并征询工作意见和建议。
6、开展国企党建工作研讨活动。各企业认真研究总结本单位党建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举措,撰写一篇具有一定实践性、经验性、探索性的党建工作论文;适时组织党员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献计献策;组织开展以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职守为内容的红色教育;组织新党员宣誓活动,开展好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
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是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宣传国资建设成就的有利时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2、精心组织。各单位在积极参与国资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精心设置载体,制定具体方案,合理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富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积极参与,并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3、确保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庆祝活动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活动与工作任务相互促进。通过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凝聚人心、推进工作、促进发展,形成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以优异业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三、有关事项
1、推荐表彰名额。各企业按4%的比例分别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按不超过党员数的5‰推荐优秀党员,不足百分比的单位可各报1个(名)。此次表彰包括已报中央、省、市表彰的人员。具体表彰方式和形式,另行通知。
2、材料报送。
(1)各企业于5月20日前报送推荐表彰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推荐先进简要情况一览表》(可从国资委网上复制)。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简洁明了、感染力强。
(2)各企业于2011年5月31日前选送10篇以上征文。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
(3)各企业于2011年5月31日前选送1篇党建工作文章。
以上各类材料报送文字稿的同时,邮寄到163网易电子邮箱:njgzw163.com@163.com。
(4)各企业于2011年6月10日前选送5幅以上反映本单位突出成绩的、具有代表性的精美参展图片。参评的摄影作品数量不限。参展图片需配有简短、精湛的文字内容(单位总体建设成就;图片说明)。报送办法见“大型图片展览”通知。
3、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党建工作处。
联系人:彭邦超(84550069)、张晓冬(84550068)。
南京市国资委
2011年5月10日
附件1: 表彰表格
附件2: 推 荐 先 进 简 要 情 况 一 览 表 (略)
附件3: 关于参加“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大型图片展览的通知(略)
附件1:表彰表格
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填报单位:
基层党组织名称
|
| 党员
人数
|
|
总支、支部
书记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集团党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国资委党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