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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自然海域贝类养殖区划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贝类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是微生物,同时从监测数据显示微生物随时间和地点变化明显。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1〕8号)文件规定,结合近年来我省贝类卫生与质量安全监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浙江省贝类生产区域的划型,以贝类体内大肠杆菌为划型的主要依据,海水水质为补充依据,贝类体内重金属指标作为确定可养品种的依据,贝类毒素指标作为临时性关闭的依据。现将我省的贝类生产区域的划分标准确定如下:

  Ⅰ、一类生产区:每100克贝类可食部分的大肠杆菌含量低于230MPN(含)。该区域生产的贝类产品可直接上市。

  Ⅱ、二类生产区:每100克贝类可食部分中的大肠杆菌含量低于4600MPN(含)。该区域生产的贝类产品可直接上市,不可生食。

  Ⅲ、三类生产区:每100克贝类可食部分中的大肠杆菌值低于46000MPN(含)。该区域生产的贝类产品,须进行暂养或净化,直至大肠杆菌值达到第二类生产区域贝类质量安全标准后方可上市;或者在加贴完整信息标签的前提下,直接运往加工厂进行密封杀菌或热处理。

  Ⅳ、临时性关闭区域:由于受到突发污染事件或赤潮等影响,贝类中有毒有害物质超出了标准,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超过80µg/100g,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DSP),应实行临时性关闭。

  长期受污染、短期内难以改善,或每100克贝类可食部分中的大肠杆菌值高于46000MPN的区域,禁止从事供食用贝类的养殖和采捕活动。

3 2011年划型的海水贝类养殖区域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1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1〕8号)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对主要贝类生产海区的贝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和贝类养殖区海洋环境监测资料数据,选择嵊泗县枸杞岛、嵊山岛、绿华岛、壁下岛、花鸟岛、三门湾、乐清湾、南麂岛、沿浦湾自然海域贝类养殖区为我省2011年贝类养殖区划型主要工作区域。

  3.1 枸杞岛贝类养殖区监控抽检方案。在枸杞岛贝类养殖区已完成划型工作的基础上,设定8个贝类质量监控抽样点(分别为:岛西北部设2个点、岛南部设3个点、岛东南部设3个点)和2个水质监测点,其中5个监测点为贝类全项目监控点,其余为微生物指标监控点。原则上每个监测点抽样检测2次,分别在5~6、7~8月进行。当遇到计划抽样海域发生赤潮时,应及时增加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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