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第26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新战略实施,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消灭老城区棚户区的战略目标,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景观,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全面加强统筹,把棚户区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作为一盘棋通盘考虑,充分发挥群力西区项目的杠杆作用,在时间和空间上科学切换、合理布局,大力推进易地安置方式,努力做到先建后拆、即拆即迁,实现棚户区改造与人口疏解、区域扩展、城市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相协调,与居民住房保障、城市改造升级相融合,切实发挥出棚改在“中兴”战略中的综合功能和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市区结合。二是全市统筹,综合协调。三是易地安置优先,边建边拆,先建后拆。四是整体改造,综合配套。五是棚改与住房保障有序衔接。六是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城市发展良性循环有机结合。
三、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消灭老城区棚户区。2011年计划目标如下:
(一)棚改征拆。全面启动实施99片成片棚户区征拆工作,确保首批启动的49片年内征拆净地,征拆面积467476万平方米、4894850289户;确保二环以内267处边角地棚户房征拆干净,征拆面积24.5万平方米、4090户。其中,城市铁路环线30米内棚户区拆除整治率先达标,征拆面积32万平方米、2475户,全部完成绿化、彩化或硬铺装。
(二)土地出让。征拆净地项目实施挂牌36个,用地面积447.1万平方米,拟建规模1112万平方米,预计成交后可回笼资金约185亿元,其中年底前回笼89亿元,明年一季度回笼96亿元。